昆明市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协同掺烧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4-09-25 11:5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在报告编制完成之际,现开展该项目环评的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协同掺烧处置项目
2、项目概况
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拟在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后文或简称为“五华焚烧厂”)内,五华焚烧厂地处西煮街道办事处大凹村,距离昆明主城建成区约10千米。项目拟进行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湿污泥料仓、干化系统、干污泥料仓、污水处理系统、尾气处理系统及配套措施。本项目拟建设375吨/日规模的污泥处理处置干化生产线。
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预计2025年12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
二、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纸质)放置于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查看时期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2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5911567157
环评单位名称: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88671053
邮箱:182361150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自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2日。
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污泥报告书公示稿9.2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