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协同掺烧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4-07-29 17:2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为更好的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协同掺烧处置项目
2、项目概况
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拟在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后文或简称为“五华焚烧厂”)内,五华焚烧厂地处西煮街道办事处大凹村,距离昆明主城建成区约10千米。项目投资6969.07万元,拟进行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湿污泥料仓、干化系统、干污泥料仓、污水处理系统、尾气处理系统及配套措施。本项目污泥处理处置建设规模确定为375吨/日,拟建设3条125吨/日规模的干化生产线。
项目计划于2025年1月开工,预计2025年5月竣工,总工期5个月。
二、工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平
联系电话:15911567157
邮箱: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志晶
联系电话:18288671053
邮箱:402314978@qq.com
四、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我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所在地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调查事项: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及了解途径;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实施的态度及对项目选址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的认识及态度、公众对生活用纸造纸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及审批方面的建议与要求等,同时说明持有所表达态度的原因。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方式: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日期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或其它方式,向我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
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