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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完成!浙能集团入股锦江环境成为第一大控股股东

2019-08-22 10:51:28

▷  浙能集团持有锦江环境约29.79%股权,以强大的资源和财务实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

▷  钭正刚先生和尉雪凤女士仍是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各自视作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25.81%

       新加坡,2019年8月21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中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绿能”)持有的430,000,000股普通股(“出售股份”)拟出售给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能集团”)的附条件买卖协议(“拟议交易”)于2019年8月21日完成。

       随着拟议交易的完成,浙江能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的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锦江环境全部已发行股本的29.79%,成为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钭正刚先生和尉雪凤女士现是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各自视作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25.81%。

 

优势互补 蓄势待发

       从政策导向、社会发展,都能看出中国生态环境建设行业正在迎来重要的历史发展机遇。环保行业发展迅速,企业协同合作、并购热潮涌现,以谋求更好地发展。企业间的强强联合、战略合作,需要经历互相的考量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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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能集团是一家国有省级能源企业,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该集团管理企业200余家,供应电力约占浙江全省电力消耗的50%,煤炭供应占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的近一半,供气量约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83%。截至2018年底,其净资产总额为约人民币1,060亿元。

       作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浙能集团在整个能源生产价值链上拥有巨大的能力,其在相关领域的资源以及强大的财务实力将优化锦江环境融资及未来发展。而锦江环境作为新加坡上市企业,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海内外市场布局与二十多年沉淀,会是浙能集团进军环保能源产业的理想合作伙伴。公司通过与新股东各方面的密切合作,将加快推动实现成为国际公认的全球著名固体废弃物管理公司这一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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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元珞女士表示:“我们很荣幸迎来浙能集团入股锦江环境成为第一大控股股东。锦江环境在垃圾发电产业拥有二十多年的发展与丰富经验,一直引领着产业发展,这一次的强强联合对锦江环境的经营布局和未来发展给予了极大肯定和有力支持。1+1>2,我们共同期待着更大的协同效应,推动公司市场布局稳步扩展,让公司继续坚定不移地迈向下一个增长阶段,从而提升股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