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2018-07-20 15:03:0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聚力路2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保持现有垃圾焚烧规模(800吨/天)不变的前提下,对现有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进行工艺技术提升和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台400吨/日新型垃圾焚烧炉,拆除1#垃圾焚烧炉,再新建第二台400吨/日新型垃圾焚烧炉,利用原有的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1台12MW背压式汽轮机。第二台新垃圾焚烧炉投产后,停运0#垃圾焚烧炉,并作为应急炉备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地面日均浓度最大值,地面年均浓度最大值及对各关心点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贡献值并叠加相应背景值后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废水在厂区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达标后接入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最终纳入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不会影响区域地表水的环境质量。
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及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标。
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限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日(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2.5公里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日(十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聚力路2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5-8738752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1-87983192 传真:0571-87998823
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